泉港学生教室里玩耍脾被撞坏 学校未尽责赔3万
2014-11-11 09:54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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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同学玩耍,小远永远失去了脾。学校未尽管理职责,赔3万元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和同学玩耍,小远(化名)永远失去了脾。谁该为他的伤情埋单?小远将伤他的同学小豪(化名)一家3人及学校起诉到法院。日前,经法院终审判决,小豪一方和学校应各赔偿约14.4万元和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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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被同学撞伤 脾破了要切除
孩子爱玩的天性,在小远和小豪身上充分体现,只是这回,他们得到了一个惨重的教训——一人的脾被切除,一人要赔偿一大笔钱。
小远和小豪均是泉港某中学的学生,去年6月5日上午第一节课间休息时,小远与小豪在学校初三年级四班教室里玩耍,彼此之间用身体来回相撞。不幸悄悄来临,后来小远站在讲台桌附近,四处张望,未注意到小豪上前撞袭,他被撞后身体向后倾倒,后腰部恰巧撞到讲台桌的桌角。
小远说,被撞后,自己疼痛不已,但他还是坚持上完课。中午回家,他病情加重,大人发现情况危急,立刻将他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断,小远的伤情为脾破裂、急性弥漫性腹膜炎等。医院为他切除了脾等手术。
去年6月28日,小远的父亲邹先生在校方的主持下,与小豪的父亲陈先生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由陈先生一次性支付小远的医药费1.7万元,双方家长不再互相追究其他责任”。
然而,过后,邹先生发现,这点钱,远远无法弥补儿子遭受的损失。
去年9月,小远作为原告,将小豪、小豪父母及学校起诉到泉港区人民法院,一是要求撤销与陈先生签订的《协议书》,二是要求小豪3人及学校赔偿他的各项损失约34.1万元。
为何中学也成了被告?小远认为,学校未尽管理、教育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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