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电动三轮车载客乱象 逆行闯红灯安全隐患多
海都调查 电动三轮车载客乱象
“四不像”咋监管 问了一圈回到原点
交通等部门都说归交警管,但交警找不到明确条例,无法打痛违规载客者
满街乱窜的载客电动三轮车,究竟属于什么车辆?说它是非机动车,它的功率、重量又明显超标,说它是机动车,它又没被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无法上牌管理,这样的“四不像”,成了泉州市区的一大怪现象,更成了多个职能部门的监管难题。
连日来,海都记者走访交警、工商等多个部门,打击电动三轮车违规载客,暂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主管部门,目前主要靠交警部门的日常执法,然而,由于电动三轮车的属性问题不明,对于载客从业者的处罚,很难打到痛处,也正因为如此,电动三轮车载客现象越来越严重。
【图解载客电动三轮车】
改装
原车+焊接坐椅 加装雨棚
多名载客司机称,他们的车与平常送快递、运蔬菜的车是一样的,但在购买时,只要对商家表明是载客用的,商家就会帮忙焊接坐椅、加装雨棚。这一说法,海都记者也从几处商家得到验证,并向商家要来几种型号的电动三轮车说明书。其中一份说明书明确备注,“本车辆使用功能只限于公路小型的货物运输,勿作客运使用。”
商家称,客人有需求,又不会自己改,他们不帮忙改,客人就不买,因此,他们逐渐就承接了这样的一条龙服务。
参数
最大载重≤100公斤
只用于载货
原车:最大载重应不大于100公斤,空载最大时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
制动距离在4米以内
(来自一款电动三轮车说明书备注的参数)
载重5人>250公斤
(严重超载)
改装车:目测车速基本都超过30公里每小时,有的甚至可跑到40至50公里每小时
制动距离绝对超过4米
10多年警龄的交警分析:改装车的最大问题是,最大载重100公斤,相当于两名成年男性乘客搭乘时,就已经超过指标,更何况,随意改装变更车辆的结构等,本身就会影响和降低车辆的各项性能参数,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焦点:一旦发生伤亡事故 想追责很难
这样改装后的车辆,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泉州市交警支队民警称,后果不堪设想,而焦点问题,在于追责。
首先,电动三轮车没牌没证,发生事故,没有伤亡还好说,如果有伤亡,载客者因担心赔偿问题,很可能直接弃车逃跑,“车外观都一样,没有牌,一旦弃车跑了,倘若事发地的监控设备不完善,想要抓到载客者简直如大海捞针”。
其次,发生伤亡事故后,哪怕载客者没有跑,往往也没有多少理赔能力,而这类车辆是没有任何保险的。厂家的说明书上,注意事项中又写明“禁止擅自拆开和改装本公司产品,本公司不负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因此,发生事故,元论乘客还是载客者本身,都可能得不到任何保障。
监管: 问了5个部门 陷入难以突破的局面
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拉客,是否涉嫌非法营运,又该由谁来监管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车辆上路营运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因此,车辆非法营运不归工商部门管理。
泉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陈主任认为,车辆非法营运应由交通委、交警部门来管理,工商只负责查处车辆质量是否过关、是否有正规来源。
泉州市质量监督局:
泉州并没有生产电动三轮车的厂家,因此无法进行质量检验。针对电动自行车,福建省有份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但电动三轮车并不在目录内,因此电动三轮车不能与电动自行车混为一谈。目前,电动三轮车的生产,尚未有国家标准,福建省也没有设立地方标准。
交通委及行政执法局:
查处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不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是交警的职责。
丰泽执法局工作人员张先生说,我们主要是针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查处,非法营运的话,最多就是部门联合执法时,我们过去配合行动。
泉州市交警支队:
目前,中心市区对电动三轮车实行禁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且上路行驶的车辆应该具有牌照。针对电动三轮车载客的乱象,交警部门一直在日常执法中严厉打击,但因为电动三轮车的属性问题不明,究竟以什么条例去罚,一开始他们也犯难,最后只能参照机动车违停,以及超标电动车未挂牌上路等条例处罚,但最多只能是暂扣车辆,并罚款200元,扣车之后,核对车辆来历凭证后,不存在其他问题的给予放行,扣车的期限,一般也不会超过3天。对于这些载客的人而言,力度明显不够。(海都记者 陈邵珣 李斐斐 谢明飞 海都见习记者 吴智明 文/图)
□快刀短评
找不到法条 请诉诸政策
把一个全国文明城市,活脱脱整出城乡结合部的感觉,也许100来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就足够了。
这种车,随意改装上路,本身就是一种怪胎。而这个怪胎,管理起来,也回到怪圈:好像五六个部门都能管,却没一个管得动。
事实上,某个交警中队的例行执法,甚至某个部门某一时段的整治,都无法解决当前困境,这些车越聚越多,已然彰显执法的无力感。
九龙治水水难清,并非无解。
现代城市治理要求精细化和专业化,一定程度上造成各职能部门各问其政,但职能部门应该明白,问题总是早于规定出现的。新问题出现时,再执念于其部门职责范围,死抠条款,不仅缘木求鱼,而且暴露出逃避现实的鸵鸟心态,亦有懒政之嫌。
在城市管理中,法律和制度存在滞后的地方,往往正是乱象爆发的地方。当法规无法及时给出具体回应时,就应呼吁,诉诸政策层面。
当此之际,政府应及时研究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拿出有效方案,以政策安排来解决现实问题。
当违规者尝到甜头而又执法缺位时,会被理解为默许,或是纵容。愈演愈烈,各种交通安全事故,或者运输市场的纷争,恐怕也将接踵而至。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毁掉一个城市的形象,就容易多了。(环竹)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