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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鲤城两区申建石改房 免征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

2015-05-19 08:05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5月19日讯 好消息:丰泽、鲤城两区,申建石改房,将免征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昨日,泉州市石改办印发了《泉州市中心市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申请流程》的通知,明确了免征范围、审批程序等内容。

  据介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建筑面积的应安置部分(即为拆除面积),可免征配套费;超过应安置部分的建筑面积,配套费按《泉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泉政文〔2006〕396号)的有关规定征收。办理免征配套费,需取得发改部门工程项目立项批文,以及规划部门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规划审批意见。

  成片改造免配套费这样申请

  (1)领取表格:建设项目业主到住建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泉州市中心市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申请表》(一式四份)。

  (2)主管部门意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申报意见。

  (3)面积核实:区石改办确认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现状及用地现状报告,核实计划拆除的石结构房屋栋数及建筑面积。

  (4)项目核实:市石改办出具项目是否列入石结构房屋年度改造的意见。

  (5)窗口受理:建设项目业主到市住建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报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工程项目立项批文、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规划审批意见、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中的建施图原件。所有纸质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②泉州市房地产测绘队出具的房屋现状及用地现状报告;

  ③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区石改办、市石改办出具意见的《泉州市中心市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申请表》(一式四份)。

  (6)审批意见:市住建部门出具免征配套费的初审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

  零星(个人)改造免配套费这样申请

  (1)领取表格:申请人到区规划部门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泉州市中心市区零星(个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情况表》(一式三份)。

  (2)项目核实:区石改办确认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现状及用地现状图,核实房屋结构性质,出具项目是否列入石结构房屋年度改造的意见。

  (3)窗口受理:申请人到区规划部门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泉州市房地产测绘队出具的房屋现状及用地现状图;

  ②区石改办出具意见的《泉州市中心市区零星(个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情况表》(一式三份),办结。(海都记者 曾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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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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