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泉州新门街一中介公司 花100元划“专属车位”

2015-02-10 09:0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2月10日讯 网友“Z先森的S小妞”:泉州市区新门街的泉州老顽童中介公司,门口有一处停车位不允许他人停车,店家声称车位是花了100元请交警划出来的专属车位,别人停放可报警。

  邦邦核实:昨天下午,邦邦看到,泉州老顽童中介公司店门口的右侧施划有一个停车位,由3条黄色标线围成,紧挨着非机动车停车位。

所谓“专属车位”,由三条黄色标线围成(网友供图)

所谓“专属车位”,由三条黄色标线围成(网友供图)

  该公司的工作人员陈先生说,该车位确实是他们所划,目的是为了方便顾客停车,同时防止白天其他车辆长期停放,影响正常营业。车位是半个多月前划的,但是并不是所谓的专属车位,“如果短时停放,还是可以的”。

  随后,邦邦联系到了该公司的老板王先生。王先生自称出差在外,对此事并不知情,并对“花100元划车位”一事予以否认。他表示,此前曾有员工建议在店门口划一个车位,然而,公司觉得不妥,一直未这样做。同时他表示财务也无这方面的支出。

  昨日下午,泉州交巡警支队对此事作出了回应。交警表示,该车位属于山寨版停车位,已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责令店主自行清除,逾期将强制清除,所需费用由店家承担。同时,泉州市区路内的停车位,除了夜间限时停车位外,其余都统一用白色线施划而成,并没有所谓专属停车位,任何人都可停放。

  同时交警表示,公共临时停车位,是由交警部门根据道路实际情况统一受理施划的,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施划,因此不可能存在收钱帮人划停车位的情况。对于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对责任人处15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以侵占公共财产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民警提醒市民,在发现私划停车位或私设路障,占用公共资源的情况时,可拨打110报警或向当地派出所举报。(海都邦邦 李斐斐)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泉州津淮街一司机开车时拍苍蝇 小车骑上护栏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