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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社保卡申领服务指南 登12333可查制卡动态

2014-10-17 07:22 来源:闽南网 0
泉州社保卡本月起提供统一办卡服务,批量发放50个工作日内到位

【解决】

办卡流程将统一按服务指南实施

  海都记者获悉,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为泉州市社保卡发行对象,在参保参合时同时申请办理社保卡。而上述人员的制卡,均由泉州市人社部门完成。

  规定明确,社保卡批量制作时限为40个工作日,发放时限为10个工作日。据此,泉州市人社局、卫生局联合编制了《泉州市社保卡申领服务指南》,今后,社保卡的办卡流程,将统一按服务指南实施。

  按照要求,从本月起,各级人社、卫生部门和社保卡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将按服务指南的办理要求,提供统一的办卡服务。各级社保卡经办机构不得自行增加任何资料报送要求,不得自行放宽承诺办结时限,不得自行增加新的工作流程。

  至于因社保卡遗失、损坏或急用等,则采用零星制作,泉州市将授权承制商或有条件的县(市、区)负责。

12333可查制卡动态 已制卡将尽快发放

  昨天,泉州市医保中心庄主任介绍,自今年4月列入市里整改项目以来,该局一直在加快社保卡制作发放和数据比对工作。此前未制卡的社保卡部分已制作完毕,将尽快发放到个人手上。

  据介绍,为确保个人信息查询安全,全市职工和居民个人医保信息、社保卡制作情况的查询,现已嫁接至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12333.gov.cn/),市民可随时登录查询社保卡制作动态,包括制作交接单位、批次、时间、未能制作的原因等。

  值得一提的是,居民个人注册时请按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方可通过安全认证。

  还没有领取社保卡的市民,可先在该网站查询是否属于已制作未领取的对象,如果属于这一情况,请抓紧到所属医保中心领取个人社保卡。如果不属于已制作未领取的,请查询社保卡制作动态,对照个人未能制作的原因,并抓紧到所属医保中心处理所未能制卡的相关问题。

【问责】

办卡不力 启动相关问责机制

  据介绍,对于社保卡办卡,泉州市将启动相关问责机制。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保卡基础数据采集和发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办法按照当年度绩效评估方案执行。

  对基础数据采集错误率、已制社保卡未发放率单项指标高于0.2%的,根据《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对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因单位关闭、破产或停止经营以及经多次通知仍未领取造成社保卡未能发放的除外)。其中,单项指标高于0.2%的,予以诫勉教育;单项指标高于0.25%的,予以通报批评;单项指标高于0.3%的,予以效能告诫。

  泉州市政府提出,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对辖区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问责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和组织实施,并作为年终考核和任用调配的重要依据。(海都记者 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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