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晋江大桥骑车追尾致儿身亡 获家人谅解不被起诉
闽南网6月10日讯 52岁的四川人田某,虽然暂时免除了刑法的处罚,但一想起儿子的死,内心总是自责难平。
今年1月8日下午2时许,田某骑着摩托车,载儿子阿松,从泉州市区往晋江方向行驶,车子开上晋江大桥以后,追尾了正在同向行驶的一辆轻型货车。事后,父子双双被送到医院抢救,一个多月后,阿松死亡。
2月24日,田某接到丰泽交巡警大队传讯后,主动到丰泽交巡警大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田某说,当时他的车速60公里/小时左右,他上了晋江大桥后,由第二车道变到第三车道时,突然从东海大街入口,开来一辆车,为避让这辆车,他向左打方向,结果追尾了货车。
丰泽交警部门认定,田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丰泽法院民事调解,货车司机屈某赔偿被害人阿松11万元。阿松的妻子陈某,对公公田某表示了谅解。
检察官介绍,田某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情节,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又没有前科劣迹,根据《刑法》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对田某不起诉。
相关新闻
儿子避车不慎导致父亲摔亡➡未被起诉
2006年11月16日,浙江金华人曹某驾驶摩托车上班,因自己操作不当,撞上绿化隔离带,造成车上的父亲倒地身亡。
检察官调研了解到,曹某平时在村里表现不错,孝敬父母,邻里关系融洽,考虑到家人的要求和肇事者的一贯表现,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曹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父亲倒车不慎撞死4岁儿子➡未被起诉
2006年11月28日,废品收购店老板、安徽人任某,发动停在路边的小货车,倒车时不慎将4岁儿子小强撞倒身亡。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任某虽有交通肇事行为,但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同时,由于任某一家已遭受重大打击,若再起诉,对这个家庭必定是雪上加霜,故决定不予起诉。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