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购房交”诚意金“ 工商:认筹款存陷阱
2014-04-11 10:33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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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限3分钟选好房说好的优惠价也没了
“交了钱本来应该是VIP客户,现在反倒被限制。”
去年,陈先生看中了市区一个楼盘,并向开发商缴纳了2万元的认筹款。当时,开发商承诺,缴纳过认筹款的客户,买房价格不会超过每平方米9000元。
去年11月17日,开发商要求陈先生立刻到售楼部选房,如果无法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房资格。另外,开发商还表示,选房限时3分钟。“这是霸王条款吧?交了钱本来应该是VIP客户,现在反倒被限制。但是,钱已经交了,也不能不去,我只好让我的母亲自己去选。因为之前在售楼部已经研究过房型等,确定了几个比较满意的单元。所以,母亲去选的时候,还是比较顺利的。”陈先生说。
房子是选到了,可是,陈先生的买房之路并不顺利。“我母亲不识字,选好房子以后无法认真确认合同各项细节,只能签下名字。合同拿回来后,我一看不得了,房子每平方米单价9700元,和开发商之前承诺的9000元以内完全不符。按照这个价格差来算,100平方米的房子就得多付7万元,这对普通家庭来说可不是小数目。”
无奈之下,陈先生只能拨打12315进行投诉。目前,该投诉仍在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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