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泉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实施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三大战略”,推进泉州市“金改区”、“综改区”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142号)的要求,结合泉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提及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许可监管部门”指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的其他负责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以下统称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的部门。【泉州新版营业执照多久能拿】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以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为目标,坚持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的改革传统,建立新型的工商登记制度体系和配套监管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泉州营商环境,推动泉州新一轮改革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宽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改革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的原则改革现行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和工商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降低社会成本,构建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工商登记体制。
(二)坚持深化服务型政府的原则以市场主体和市场为导向,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政府、市场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实现社会经济有效协调运转。
(三)坚持审批和监管协调统一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改变以许可审批替代监管工作的惯性思维,变前端控制为后端控制,变静态监管为动态监管,实现权责一致、审批和监管的协调统一,促进审批主管部门监管到位,提升部门绩效;促进各监管部门间协调互动,提高管理效能,实现行政监管效能的全面提升。
(四)坚持主体自治的原则凡是民事方式能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市场主体和市场自主解决;凡是涉及市场主体内部管理事务,不得随意干预;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社会信用制度,凡是能用信用管理方式解决的问题,不用行政手段解决。建立信用政府、信用企业、信用社会,实现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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