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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男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 刮擦公交摔伤女友被刑拘

2014-01-23 08:01 来源:闽南网 7

电动车向左变更车道时撞上公交车
电动车向左变更车道时撞上公交车(视频截图)

  闽南网1月23日讯 22岁的男子兰某,骑超标电动车载着女友,与公交车刮擦,致女友盆骨骨折。事发后,因为他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不但要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还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鲤城警方刑拘。

路遇车祸:变道刮擦公交车致女友盆骨骨折

  去年11月11日上午,21岁的龙岩人小丽(化名),从福州到泉州,与22岁的男友兰某相会。当天中午11时40分许,兰某骑着租来的超标电动车,想载女友去中山路逛街。不料,在北门街华侨新村路口处遇上车祸。

  从监控视频上看,事发时,兰某载着小丽骑到北门街华侨新村路口处时,电动车突然从右侧慢车道,变更到左侧的快车道上,正好刮到正在快车道上行驶的公交车,电动车后视镜碰上公交车右前门,电动车上两人当场倒地,一旁正在行驶的电动车也被殃及。兰某赶紧从地上爬起,将摔倒在地的小丽扶起,并拨打110求救。

  事发后,小丽盆骨骨折,伤情严重,被紧急送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接受治疗。经抢救,已摆脱生命危险,但因伤情过重,目前仍未出院。

事后处理:涉嫌交通肇事男友负全责被刑拘

  事故发生后,经鲤城交巡警大队调查,警方认定骑电动车的兰某负全部责任。

  据经办民警解释,事故发生时,公交车在快车道上,属正常行驶,不存在超速等违法行为。而骑电动车的兰某未确保安全,变更车道,与公交车刮擦,引发事故,因此,该事件由电动车驾驶者兰某负全部责任。

  认定结果出来后,兰某不服,他认为电动车属于受伤一方,公交车应承担相应责任。去年12月底,兰某以公交车超速为由,向泉州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提出复议,但由于复议理由不实,其诉求未被采纳。

  近日,因涉嫌交通肇事,兰某被鲤城警方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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