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330名社工难管4300社区服刑者 建议增经费留人才
【难题】
人力不足 难以监管到位
按规定,在矫人员必须呆在固定的地方,遵守会客的规定,按时报告情况;需离开所居住地时必须报告批准。
由于人手不足,主动挨个打电话去询问监督在矫人员明显不现实,只能让矫正人员打过来。“这样,办公室一定要留一个人”,张俊燕说,而他们总共就那么5个人。
长坑司法所有1个所长、1个司法助理员、3个专职社工,这已经算“配备齐全”了。他们深感有心无力,176个在矫人员,没办法每周联系一次,只能尽量多地“抽查”。而抽查的麻烦是,你根本不知道电话那头是不是在矫人员本人。
“我们就细致一点问,问他的犯罪时间、地点、亲属,再来对判决书,防止别人接听电话,糊弄过关”,她说,那些没法抽到的,只能寄希望于他不乱来。
目前,全市监管4301名犯人的队伍,包括市、县两级司法局的工作人员39名,163个司法所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37人,还有就是专职社工。
待遇偏低 专职也不专用
但实际上,直接负责监管在矫人员的,正是这个330人的专职社工群体——他们却是“临时工”。
据统计,全市2012年县级财政共投入612万余元,用于专职社工的工资待遇,平摊到每个人头上每月工资为1547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实际能领到手的不足1200元。
这成为很多专职社工共同的抱怨。泉州市司法局的相关汇报材料也指出:这种工资水平维持自己的生活都困难,更与他们的工作强度、工作性质不相匹配。
“如果工资过得去,我也想专门做这个,反正都是工作。”一个专职社工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是完全按照公务员的标准招考的,钱太少只好“揽私活”,帮乡政府做事情,每月实拿1000到1500元的补贴。
这样的现象非常普遍,各个乡镇、街道也都乐意“借用”他们。这带来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专职看管在矫人员的群体,也不再专用了。
【出路】
市人大代表:建议加大投入
“这些都是被法院判决有罪的,只是在社区服刑而已,一旦管理不好,影响的不仅是社区,而是整个社会!”市人大代表、鲤城区临江街道伍堡社区康黎英直言,按照现有的力量,要实现对矫正人员的监管,显然很不足。
康黎英代表指出,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有限,“有些人监狱都管教不好,能指望社区吗?根本应付不过来,而且社区工作太多,没有补贴,积极性很难调动”。
康黎英提了两个建议: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聘用更多的专业人才,例如每5个矫正人员配备1个专职社工;二是民政、慈善等多部门要及时介入,尤其是假释人员重返社会后生活困难,就容易再犯罪,“对这些人不能因为犯过事,就不列入帮扶对象了。”
泉州市司法局:强化集中管理
“市级‘中途之家’已经投建,通过集中管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泉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赵运军介绍,目前很多社区确实无法做好监管,可以考虑在县一级设立固定场所教育,但这会限制矫正人员的自由,还需获得授权。
去年12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汇报会上,泉州市司法局局长郑建辉建议从两个方面改善:一是改变“临时工”身份,试行聘任制公务员模式,采用合同制,给予享受干部工资待遇;二是提升待遇,本着费随事转原则,省级财政加大补贴力度,按照每个社区矫正人员每年固定金额的标准,省、市、县按比例承担。
在实践中,不同县市也在尝试改革,以留住更多的专职社工。例如,丰泽就试行绩效管理,按照考核结果给予年终三五百元的绩效奖励;还有涨工资,每个月涨数十元,等等。但这些,显然还不足以带来改变。(本网记者 徐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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