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当“小三”卷入离婚风波 女孩起诉同事前妻
2013-12-17 08:5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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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无端接到女儿同事前妻的短信,说女儿当小三,破坏同事家庭,造成同事离婚,要父亲好好管教女儿。
【说法】
要构成名誉侵权还要为第三人知悉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受法律的保护。
本案经办法官介绍,名誉侵权的方式,主要有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本案中,阿玲诉称阿英在给父亲发送的短信中,语言具有侮辱及人身攻击性,但阿玲无法提供原始短信,只提供了短信复印件,现有证据只能证明阿英曾发送短信到阿玲父亲手机中,无法证实相关短信是否含有侮辱性语言。阿玲主张的阿英四处诽谤、造谣、侵害她的名誉权,也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因此,依法驳回其请求。
法官介绍,“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退一步讲,若阿玲能够提供原始短信,证明对方确实发送侮辱性短信,要认定构成名誉侵权,也较困难。
因为,要构成名誉侵权,除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外,还要为第三人知悉。也就是说,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当事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而本案中的信息往来,只限于阿英及阿玲父亲两人之间,无法证明该信息被传播扩散,对阿玲名誉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本网记者 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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