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拟评定“星级”社会组织 重点培育四类组织
【变化】
不再强求业务主管单位 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意见》明确:自7月1日起,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除依据法律法规需要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科类的社会组织外,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社会组织,无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均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但此前已注册登记的,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出台前,其管理模式不做调整。
泉州市民政局审批科相关人士介绍,直接登记可避免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不能登记的现象,而且通过直接登记,大量社会组织都能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获得正式的合法身份,得到国家政策和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同时也使得社会组织都处于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之下,方便监督、管理。
进一步来说,社会组织不再强求有一个业务主管单位,可独立开展活动和为社会提供服务,而且社会组织在人事、机构、职能、资产、财产、办公场所等方面,可与政府部门真正脱钩,增强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治功能和生机活力。
【未来】
提倡一业多会 异地商会可设立分支机构
根据《意见》,异地商会登记范围扩大至县(市、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可以依法依规登记管理异地商会。泉州市允许异地商会在登记活动地域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泉州市民政局可以依法依规登记管理非公募基金会。在厦门、漳州、泉州同城化范围内,允许跨行政区域成立社会组织。
此外,泉州市提倡一业多会,即只要是名称不同,允许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成立多家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同时,放宽行业协会准入条件,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引入行业协会竞争机制。
评定“星级”级别高
可享多种福利
记者获悉,到2015年,泉州市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评定“星级”,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接受政府购买服务和奖励、简化年度检查程序,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据介绍,2012年年初,福建省民政厅提出全省社会组织评估率要达到40%,并在3年内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全部纳入评估范围的目标要求。此前晋江已率先在行业协会、商会中试点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按照规定,登记满两年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即可申请参加登记评定。
据悉,社会组织的评估结果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对于评估等级为3A以上的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将简化年检手续。同时等级高的组织在评先评优、取得税前扣除资格认证等方面将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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