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须知和保障性住房注意事项
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哪些条件?
家庭年收入84134.07元(单身申请的,家庭年收入31207元)、家庭资产总额47万元以下。
1、本地居民
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属于无房户或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
2、新就业职工
应持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5年以上,持有人事部门报到证,在本地无自有私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
应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当地缴交社会养老保险5年以上,在本地无自有私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七、申请廉租住房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市区3年以上户籍,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户;申请家庭户属无房或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其中无房户或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且现居住面积低于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可申请实物配租
八、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中心市区3年户籍,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户;申请家庭户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现住房面积基本满足居住条件,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保障面积标准(20平方米)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九、政府部门如何审核申请人的资料?
答:申请家庭提交“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先由社区核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并受理,再由街道进行核实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并在社区、街道进行7日的公示;街道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信息提交区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提请交警、工商、地税、社保、住房公积金、人民银行等相关联审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情况进行核准,并出具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核定证明;区住建部门对经区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收入、资产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进行复核认定,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十、近期有哪些保障性住房推出?
答:将于近期推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有:东宝花苑保障性住房小区(556套)、江南花园城II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436套)、新华路芳草嘉园公租房(113套)、鲤城华星安置区廉租住房(213套),合计1318套。另有见龙亭、城东片区、江南花园城I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部分余房也将于近期一并推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