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泉州新农缴费资标准 个人不低于70元/人
2013-11-21 08:19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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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泉州市新农筹资标准将继续提高——洛江、泉港、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台商投资区将从2013年的340元/人提高到390元/人以上,晋江、石狮人均筹资有望达到420元/人以上。对于全市所有参合群众,政府补助不低于320元/人,个人缴费不低于70元/人。
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工作
此举系在省内率先推行,居民看病更省钱
为了减轻城乡广大居民看病就医负担,卫生部门加大基层和公立医院改革力度,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试点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即出售给居民的药品按全省统一中标价采购,取消以往的15%进价加成。同时,在全省率先推行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工作,选择费用水平适中、诊断明确、符合住院手术指征的15种非急诊手术和19种新农合大病保障病种作为择日住院试点病种,将病人办理择日住院登记手续后至住院时7天内在同一医院发生的且与本次择日住院诊断有关的院前检查及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按规定给予报销。这种做法实施以来,既提高参合群众的受益水平,也加快医院病床的周转,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为方便参合群众报销补偿,卫生部门还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的新农合信息系统。新农合网络覆盖到全市所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059家村卫生所。参合人员可享受从省级医院到家门口的卫生所看病即时报销。目前,全市已有519万参合群众持有新农合社保卡,参合群众凭卡即可在全市、全省的医疗机构办理挂号就诊,还可以调阅本人在全省医疗机构的就医记录,实现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节省医药费用。
泉州市卫生局温馨提示,2014年参合缴费登记工作已开始,请广大参合群众留意当地参合缴费起止时间,务必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新年度参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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