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泉州新农缴费资标准 个人不低于70元/人
2013-11-21 08:19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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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泉州市新农筹资标准将继续提高——洛江、泉港、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台商投资区将从2013年的340元/人提高到390元/人以上,晋江、石狮人均筹资有望达到420元/人以上。对于全市所有参合群众,政府补助不低于320元/人,个人缴费不低于70元/人。
明年大病保障病种从8种增至19种
大病保障筹资水平将提高到不低于20元/人
为缓解参合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泉州市积极同步实施“按费用”和“按病种”的大病保障政策——按费用的市级大病补充补偿政策对参合人员大额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按病种的大病保障政策对费用较高的特定病种实行“定点救治、定额支付”政策,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90%。
2010年以来,市级大病补充补偿政策惠及全市4万参合人员。大病补充补偿基金支出从2010年的763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8668万元,受益人数从642人增加到13620人,增幅显著。2014年泉州市大病补充补偿筹资标准将从15元/人提高至不低于20元/人,对参合患者年度内累计自付费用扣除起付线后予以70%以上的补充补偿,进一步提高参合人员受保障水平。
按病种保障方面,目前泉州市已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2014年将进一步把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1型糖尿病、甲亢、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1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障病种扩大到19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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