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大学生自主创业获扶持 3年内扣减或免征相关税费
2013-10-09 09:06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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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示范项目可获10万元扶持
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扶持、一次性开业补贴和创业场所租金补贴等。市里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示范项目,经评审通过的创业项目可获得10万元以内启动资金扶持。
首次创业获一次性开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所在地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其自主创业注册资本总额的20%,最高限额每户不超过1万元。
招用本市高校毕业生可获奖励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为期两年。
对部分企业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对入驻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三年内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地。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园区或孵化基地外租赁房屋用于自主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在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场所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最高限额每户每月不超过500元。
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泉州市各相关部门将设置“绿色服务通道”,实行专人专件优先办理,为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课程指导;建立创业导师制度,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对接平台。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免收3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代理服务费用。(记者 谢曦 通讯员 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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