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官员借拆迁收取好处费 敛财28万获刑11年
2013-08-25 11:56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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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民宅安置拿2万元索贿1万元
林某狮被控的另一罪行是索贿1万元。
魏某忠是某公司的老板,公司位于华大街道西福社区路口的一宗厂房被列入拆迁范围,为了达到将该厂房中的一幢楼房按照民宅的标准进行拆迁安置的目的,他便伪造了一张居民建房申请表,请林某狮在审核把关时予以关照。一天晚上,他到林家送上2万元现金。后来林某狮在帮助魏某忠完善申请手续后,将该楼房以民宅的标准上报安置。
2011年3月的一天,林某狮开口让魏某忠购买一部苹果手机。魏某忠说香港的朋友没货,一时买不到,便直接拿了1万元给林某狮,让他自己去买。法院认定,林某狮的这一行为构成索贿。
敛财28万元仅退2万元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去年11月,已转任华大街道党工委主任科员2年多的林某狮的仕途到了尽头,办案机关对他采取调查措施,他的腐败行为暴露了。
案发后,林某狮的家属代他退出赃款2万元。法院认为,林某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1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该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据此,法院一审判他有期徒刑11年,宣判后林某狮没有上诉。(早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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