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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深入推进医改 居民参保补助提高到280元/人

2013-08-25 11:12 来源:泉州晚报 0

日前,市府办下发《泉州市201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销售、医保支付方式及社会资本办医等方面启动多项改革。

医疗保险救助

居民参保补助提高到280元/人以上

今年,全市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力争达到166.3万人,参保率达96%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

——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人以上。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2012年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12年全省农民年均纯收入的8—10倍且不低于10万元。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列入综合改革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都要开展付费方式改革。在部分三级以上医院,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以上;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同步报销补偿。设立市、县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形成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机制。

基层医疗改革

城市社区全面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

今年泉州将实现所有行政村卫生所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同步落实政府对乡村医生补助政策。

全市50%以上的县(市、区)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推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50%;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走向深化,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在农村地区试点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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