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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 泉州24万“空巢”老人盼儿女尽孝

2013-07-02 08:58 来源:东南早报 0

即时点评

行孝第一急百孝顺为先

□李有余

  “常回家看看”入法,将原本的道德规范上升到法律层面,意在提醒人们勿忘尽孝。

  如何才算尽孝,达官贵人与贩夫走卒,可以各有各的考量。

  但孝道的核心,应该是一样的,那就是孝而又顺。

  早报去年曾报道过的两条新闻,发人深思。

  62岁的江西农村吴阿婆,只因与在泉务工的儿子张先生难相处,一气之下想回老家,但随后在泉州街头迷路,幸好碰上热心人,母子才得以团圆如初。

  四川60岁孝子陈录雪,将一部二手车,改装成“房车”,与妻子一起带着99岁母亲,边务工边周游全国;北京26岁小伙樊蒙,3个月徒步3300公里,推着残疾母亲去旅行。

  前后两类样本,都有典型解读意义。

  当初老家的父亲去世后,在外务工的张先生,将母亲一起接到泉州照顾,可又仅仅因为老人整天絮絮叨叨,一句伤人话后母子反目。

  而陈录雪与樊蒙,则差不多是举一己之力在践行孝道。他们说自己每天最享受的,就是老人家的唠叨了。

  “堂上二老是活佛,何用灵山朝至尊”。

  孝顺父母,并不一定要我们也要整出三位孝子那么大的动静。

  只要你有心,就算没有“回家看看”,而举手投足也皆可为孝,但其中最平常也是最难的伦理核心,便是“顺”。

  这也难怪,当日子夏问孔子,何为孝时,子曰“色难”。

  要随时随地给父母好脸色,真要做好不容易。不然,何以曾有“久病床头无孝子”的悲观之说。

  人生有许多件事不能等,头一件就是行孝。

  “百孝顺为先”,孝顺孝顺,只有顺,孝才有意义。

  再说,日常起居中,我们如能伺亲甚孝,身教重于言传,家中儿女后辈,也将是一一看在眼里。

  孝莫辞劳,转眼便为人父母;善勿望报,回头但看汝儿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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