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傅藏荣同志代理泉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泉州晚报   2021-02-05 09:58

  (2021年2月4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依照监察法的规定,并参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傅藏荣同志代理泉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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