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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20万好处费写字据 泉州一民警遭前妻举报落马

2012-12-06 09:18 来源:东南早报 1

(黄晖/绘)

泉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警戒大队主管警官李某忠,给妻子阿敏(化名)写下一份收取他人20万元好处费的字据。离婚后,阿敏以此为凭据,向有关部门控告李某忠的腐败行为,李某忠为此落马。

昨日上午,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审此案。根据指控,李某忠涉及的钱款数额有23.2万元,还收取三部“苹果”手机。

写收好处字据 劳教所民警被前妻举报

上午9时50分许,李某忠被押进法庭。他抬头看了下旁听席,左边是他的一些亲属,右边则是他昔日的一些同事。

李某忠今年44岁,长期在泉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以下简称劳教所)工作。几个月前,他还是劳教所的一名干警。7月17日,根据群众举报,纪检部门对他进行初查立案,当日将他传讯到案。

据一名知情人透露,李某忠的落马缘于前妻阿敏的举报。今年六七月份,一封封举报信邮寄到纪检部门,举报信中还附有一份复印件,内容是李某忠承认自己收了劳教人员庄某恩家属20万元好处费后,为他办理了提前释放之事。

“阿敏和李某忠是今年5月份离的婚,而李某忠给她写下这份贪污材料是在两人离婚前。离婚后,阿敏开始举报李某忠的贪腐行为。”该知情人介绍。

纪检部门接到举报后,迅速介入调查,李某忠为此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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