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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20万好处费写字据 泉州一民警遭前妻举报落马

2012-12-06 09:18 来源:东南早报 1

庭审直击

监所内研读法律

当庭与检察官较劲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若李某忠没做过,他又何必给阿敏写下那样一份材料呢?”一名法律界人士认为。

据悉,被抓后,李某忠在监所研读法律,特别是对“受贿罪”颇有研究。他写满了好几页纸,昨日与代表控方的检察官当庭较劲。

他辩称自己只收取李某良的2000元,其余的指控均不是事实,更不是受贿。

检察官当庭出示了李某忠此前的供述,李某良却认为他是在精神极度模糊的情况下写下的,“这跟事实不符”。

当检察官出示了庄某利、阿敏以及李某忠昔日同事的证言时,他则辩解道,庄某利的证言是为了避免自己被追究行贿罪,才说是他主动索贿的;阿敏跟他有苦海深仇,这样的证言是不能采信的;而同事的证言是这些同事平日跟他工作上有积怨,要趁此机会整死他,“这些证言也不能当做证据”。

检察官当庭认为,李某忠的认罪态度不好,建议法院予以10年到12年的刑事处罚。李某忠的辩护律师依法为他进行辩护。

庭审结束后,李某忠的一些家属情绪激动,当庭大声呵斥检察官,并大声喊叫阿敏的证言不能信。

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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