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30条道路将施划黄色禁止停车线

闽南网   2017-12-13 19:27

  闽南网12月13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赵美缘)这两天,有市民反映泉州市区东海大街边的路沿上,突然被喷成了黄色,这些线条是什么呢?今日,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从泉州交警部门了解到,这些新施划的黄色区域为禁止停车线。这意味着,在黄色禁止停车线范围内,禁止车辆在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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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黄色禁止停车线

  据介绍,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的要求,禁止停车线为黄色实线,施划于道路缘石立面及顶面或路面边缘,用以指示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禁止标线,施划的长度表示禁停的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交警部门目前已在东海大街、刺桐路、义全街、东云路(坪山路至云鹿路段)南侧等道路开始施划禁止停车线,接下来还将在天后路、格联通街、培英路、法坊路、东街、丰泽街、宝洲街、津淮街、东湖街、湖心街、九一街、濠沟墘、打锡街、庄府巷、坪山路、田安路、涂门街、新门街、新华路、北门街、城西路、城北路、西湖街、学府路、南俊路、百源路共计30条主次干道或重要道路进行施划。

  泉州交警支队设施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施划的黄色禁止停车线非常醒目,禁停范围也很明确。同时,市区禁停的道路都设有标志,禁止停车标志与禁止停车标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负责人还解释说,只要道路上设置了禁止停车标志或是施划了禁止停车标线,都不允许在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泉州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只能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其他地点禁止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以及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等地方,都不得临时停车或长时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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