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旅客用捡来的身份证去开房 被依法处罚
泉州晚报 2017-12-13 15:41
日前,惠安县公安局螺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旅馆检查时发现,一名外地旅客用其捡到的身份证开房。随后,该旅客被依法处罚。
民警发现该旅馆502房间内的旅客曾某(男,1980年出生,湖北省利川市人)冒用其捡到的郭某的身份证,进行旅馆入住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惠安警方对曾某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居民身份证是证明持有人身份的重要法定证件,恰恰有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他人身份证“分身两人”,为犯罪活动提供掩护,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也有些人图一时方便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但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即使是捡到的,即便是没有恶意的,也属于违法。(记者 张文璟 廖培煌 通讯员 钱丽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