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专项整治处方药违规销售行为 4家企业被罚款
泉州晚报 2017-10-27 20:01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药品经营主体责任,近日,泉州市食药监局鲤城分局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19天的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驻店药师不在岗要挂牌告知,并暂停销售处方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通过明察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驻店药师履职不到位、药师审方签字不齐全等问题。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辖区41家药品零售企业,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4份,21家企业被警告处罚,4家企业被罚款。(记者陈云青通讯员许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