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泉州将再建百个“爱婴哺乳室” 为哺乳妈妈保驾护航
“爱心母乳库”将接受公益母乳
措施篇
记者从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获悉,2016年,全市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为94.35%、纯母乳喂养率82.35%;今年上半年,母乳喂养率93.51%、纯母乳喂养率81.76%。为了提高纯母乳喂养比例,我市相关部门已经行动起来。
今年再建百个“爱婴哺乳室”
为加大母婴设施建设力度,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的需求,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权益,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推动全社会呵护、关心哺乳期女性,2017年泉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开展呵护母婴健康 服务全面‘二孩’行动”明确,将投入50万元(每个补助0.5万元),在全市医院、社区、学校、商场、企业等公共场所再建100个“爱婴哺乳室”,12月底前全面启用。
“爱婴哺乳室”要求用房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环境整洁,通风良好,由建设单位提供,并统一LOGO标志,室内安装冷暖空调,配置婴儿尿布、床、暖奶器和饮水机等。
据悉,福建省卫计委联合妇联、总工会等十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人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公共文化场馆、商务楼宇、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对已建成的母婴室要做好改造完善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
市卫计委一工作人员说:“爱婴哺乳室的设置费用并不是很高,如果私人企业有空间场地,完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设置。”
43家“爱婴医院” 申请参加复核
随着医疗机构倡导母乳喂养的意识逐步加深,今年,我市共有43家医院申请参加国家卫计委开展的“爱婴医院”复核工作。据介绍,“爱婴医院”旨在进一步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产后哺乳与康复中心林丽卿医生说,获颁“爱婴医院”内的医务人员,在产前就必须将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方法告诉孕产妇;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在产后,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证;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人工奶嘴或使用奶嘴作安慰物;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提供后续服务等。
林丽卿说:“母乳喂养中,若妈妈哺乳姿势不正确,或因工作压力、饮食等方面因素影响,极易产生乳腺炎。因此,正确规范哺乳是十分有必要的。”她表示,当前泉州市面上,催乳机构、个人种类繁多,由于欠缺规范和引导,许多哺乳妈妈因接受这些机构或个人不规范的催乳进而发生炎症。她建议,哺乳妈妈应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的检查和治疗,勿要偏听偏信,以免贻误治疗时机。
我市建成全省 首家“爱心母乳库”
记者了解到,本月,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成立了福建省首家母乳库。爱心哺乳妈妈经体检合格后,可捐出富余的母乳,以帮助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等。
“母乳对于正常的婴幼儿可能是他们的口粮,但是对于患病的早产儿等,母乳就是一种药。对他们的身体健康能起到至关重要作用。”该院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护士长庄坤英说,母乳含有婴儿成长所需的营养以及抵御疾病的抗体。公益母乳库的建立不仅可以解决部分妈妈母乳浪费问题,也能帮助有需要的新生儿。
庄坤英表示,母乳库配有专门的采奶室、储存室,有医护人员对捐献者进行指导和帮助。合格的母乳收集入库后,将进行巴氏杀菌,然后-20℃低温保存。而捐赠者在捐奶前,所做的相关检查将全部免费。为确保母乳的新鲜度,母乳库仅接收挤出12个小时内的新鲜或冷藏的母乳,保证患儿食用24小时内的母乳,不接受冷冻奶。
据了解,儿童医院新生儿救护中心母乳库采用免费捐赠、免费使用的纯公益模式,受捐母乳将惠及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以及牛奶蛋白过敏、严重肠道疾病、感染性疾病患儿和某些先天代谢异常患儿等。(记者 苏凯芳 实习生 张炜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