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重拳整治土方车“滴洒漏” 分三个阶段进行
泉州晚报 2017-04-09 12:47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1日至4月30日为摸底排查阶段,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局(分局)摸排辖区运输企业(渣土车平台有登记)、主要存在乱堆倒建筑垃圾和“滴洒漏”场所及建筑工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组织进工地、进企业、进小区,发放宣传材料,下发行政指导书,引导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置运输建筑垃圾。5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局(分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统一整治行动,实行分区、分片、分路段包干管理,每月行动不少于6次,其中夜间整治不少于3次,加强重要路段、重点场所巡查监管,一片一片清查处理,对“滴洒漏”和乱堆放、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要依法严查重罚。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专项整治期间,市行政执法局各创卫督查组和环保整改督办组将组织抽查各地整治情况,对整治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检查验收阶段,市行政执法局将组织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