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星球车”开上泉州市区大马路 交警:不能上路行驶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7-11-08 11:24
闽南网11月8日讯 5日上午11时许,鲤城区笋江路上一辆拉风的电动车,频频吸引过往市民的目光,不少机动车也被迫避开。那是一辆游乐场里常见的“星球车”,操控这辆车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这辆车是他4年前花7000多元购置的。
这辆“星球车”是刘先生用来谋生的,他每天将车开出家门,停在市区各公园广场外,给来公园玩耍的小朋友使用,一次收费10元,虽然只有两个座位,但刘先生表示最多可以坐下四个人。
既可以前进后退还可以拐弯,刘先生平时也将它作为代步车在市区穿行,虽说只有每小时10公里的时速,但贵在能挡雨,不赶时间,作为代步车,在市区里晃来晃去还是挺悠闲的。
由于车型较大,“星球车”只能在机动车道行驶,刘先生表示大车都会让他,如果非机动车道够宽的话,他会首选非机动车道行驶。泉州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该星球车属于游乐场所的玩具车,不是交通工具,不能上道路行驶。这种车辆视野不清,安全性能没有保障。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不要在路上行驶。若需要转场,应用普通交通工具进行转运。(海都记者 黄谨 陈晓婷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