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微支付”常有陷阱 提醒转账收账要多留心

泉州网   2017-03-30 09:09

案例三 共享单车二维码 连刷三次未解锁

  从3月12日起,石狮警方陆续接到市民反映,在石狮老干活动中心、金融局附近及南洋路和香江路的交界处等地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点遇到假二维码。13日,宝盖派出所接到市民报案称:“连续转账了3次,自行车都未能解锁,是不是遇到诈骗了。”

  民警调取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周边监控视频发现,一天凌晨3时许,在宋塘路,一名中年男子戴着口罩,将二维码逐一张贴在租赁点。民警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事先通过支付宝的“向商家付款”功能,生成一个二维码,并留下“取车押金,还车时即可退还”等字样备注,将虚假二维码打印出来,趁凌晨逐一在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张贴,覆盖原有的二维码。

  民警于14日下午在石狮灵秀镇塔前村一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初步查实,该案的诈骗金额为1800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民警提醒:市民租赁公共自行车前,先查阅好租赁方式,如中心市区的微笑自行车(小黄人)可通过办租车卡或微信租车,其他共享单车则需要下载APP租车。

案例四 手机偷留指纹 解锁盗刷三千元

  去年,通过苹果手机的指纹解锁功能,上海的刘某趁同事顾某熟睡时顺利解锁了其手机,并更改其支付宝密码,从顾某银行卡中转走数千元。日前,上海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刘某依法批准逮捕。

  去年2月,刘某看见同屋的同事顾某放在床头的苹果6手机,就起了歪念。此前他拿顾某的手机玩时,在手机的指纹解锁功能里偷偷留下过自己的指纹。他便通过该功能,顺利地解锁了手机,点开支付宝,4次转走近3000元。

  民警提醒:市民平时要多查看指纹解锁功能中是否只有自己留下的指纹。同时,微信、支付宝均有指纹支付功能,开启后,转账或消费时,通过指纹可直接完成付款,建议市民将此功能关闭。(记者 陈灵 詹伟志 通讯员 许冰冰 洪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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