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受伤小叶榕诊断不乐观 执法局介入调查

闽南网   2017-03-28 08:28

  执法局介入调查

  丰泽区行政执法局北峰中队介入调查。

  根据我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因特殊需要砍伐、移植或修剪的,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砍伐或移植造成死亡的,要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按3至5倍的株数补种。

  违反规定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处罚,未经批准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拒不停止的,没收有关器具,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未经批准砍伐或因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造成死亡的,责令其按树木评估价赔偿损失,并处以该评估价的50%罚款。

  “对于辖区内的毁绿、占绿现象,只要有反映,我们都会进行处理。”该工作人员介绍,去年一年,丰泽区行政执法局共处罚了一起毁绿事件:去年7月,江滨北路溪亁三岔路口,10多平方米的绿化带被店家占用经营大排档,当时开出500元的罚单。

  未审批都是违法

  “很多都是沿街的商家怕树遮挡门面,私自修剪;或为方便自己出入,挖开绿地作出入口;还有的在树上绑灯带、灯条、霓虹灯等。”徐科长也表示,有时管道铺设或抢修、安装监控线路、道路指示牌等,也会破坏绿地。

  徐科长表示,市民或公司等要对公共绿地、行道树等进行处理,要到行政审批中心,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工作人员现场勘验后,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经过审批手续的,才是合法行为,否则都是非法行为,执法部门将进行处罚。”

  据悉,2012年,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市政园林中队,该中队在市政系统内驻点办公,主要负责行使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案件的查处工作。目前已没有专门对接的市政园林中队,但只要园林部门有发现毁绿、占绿现象,执法人员仍将配合,并根据现场情况依法处罚。(海都记者 林天真 柳小玲)

  □快刀短评

  执法硬气,才不会纵容“毁绿”

  一座城市,一砖一瓦皆是史,一草一木总关情。每一寸绿,不仅仅关乎城市环境发展指标,还关系到每一位市民休闲、娱乐及纳凉的公共权利。

  而湖景大酒店剃光门口6棵小叶榕,面对园林部门拍照取证,公然抵赖;面对媒体记者采访核实,直接否认;直到警方发现了监控视频,才支吾承认。从上周双休日延至周一,从周一延至周二,调节处理的时间,酒店一拖再拖。

  对市民利益毫不尊重,对规章制度视若无物,对违法行为毫无悔意,谁给你的权力?

  23日剃3棵,25日剃3棵,这是湖景大酒店的毁绿。“毁绿”不止于此,戳着关键词浮出来的新闻报道挤满了故纸堆:2016年9月,田安北路3棵美人树被剃头;2015年5月丰盛假日城堡30来棵树被砍,2015年4月迎津社区15年大树被砍;2014年11月东南半岛酒店擅砍10棵行道树清门面,2014年9月浮桥仙景社区老人会擅砍20多棵绿化树;2013年11月,云谷小区10多棵大树被砍秃;2010年,晋江灵源山2000棵绿化树被毁……

  这些年的舆论和声音,大致怪罪的,大抵包含几点:公民素质不行、违法成本太低(瑞典砍一棵树得罚400多万元)、园林部门缺乏执法权等。

  我们常在微博上看到园林部门发布的毁绿行为,博文里文图并茂谴责、呼吁,市民跟评转发谴责、呼吁,下文呢?毕竟舆论和情绪,都没法根治“毁绿”!

  今年1月,泉州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会,6棵行道树被粗暴地剃头,这已经不是一条市政道路的“街边事”,这是给一座城市的绿化建设抹黑。

  希望有关部门联合起来,采取更硬气、更坚决的手段,应对毁绿者的“拖”字诀,尽快追责、尽快处置,替6棵小叶榕做主。

  只有雷霆手段,顶格处罚,严惩违法行为,才不会纵容“黑手”,让毁绿行为一再发生。(花花)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频道推荐
  • 泉州:筑牢无线电安全防线 全力护航2025年
  • 惠安县“拥军专科医院”揭牌暨“明眸皓齿”
  • 现场直击!泉州高考“名场面”来了!加油,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