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明年基本实现村级文化中心全覆盖
闽南网3月16日讯 到2018年,泉州市要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海都记者了解到,《泉州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印发执行。
根据方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将通过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新建扩建等方式完成,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但要注意适应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使用需求。其中,村级文化中心主要以文化室、党组织活动室、住宅小区配套和闲置的校舍办公场地等为基础进行整合,鼓励结合祠堂、旧民居等进行整合利用。
根据方案,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具备“九个一”功能:一个宣传栏、一个图书室、一个多功能室、一个科普活动室、一个广播室、一个文体活动室、一套文体设备、一个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一个法律图书角。
具体到面积要求:户籍人口在300人以下的村,建设村综合文化活动室,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其他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配套建设文体广场,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有阅报栏、灯光等。偏远地区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可以酌情安排。
方案还明确,图书报刊要纳入县(市、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村公共图书馆分管体系,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提供免费借阅服务;每个中心(含农家书屋)藏书量不少于1200种、1500册,并根据不同阅读需求,增加图书的品种数量。
中心建设资金将纳入财政预算,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安排1~2名专职、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和村一级专、兼职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以提升业务素质。(海都记者 徐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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