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被当成停车场 老人收取停车费没商量

泉州晚报   2016-10-25 10:38

  若设有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收取停车费无可厚非。不过若是占用公共资源,私自将公共场所用来停车,并且从中收取停车费,那可就令人无语了。近日,@后街top笨猪向@96339记者热线反映,在泉州市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对面的泊捷酒店,便有这样一名老太太,每天向市民收取停车费,也不提供发票,更无从得知是否合理合法。

  @后街top笨猪介绍,在泊捷酒店附近有一个居民区叫威荣苑,是一个全开放、无物业管理的小区,而这名老太太便将楼下的公共场地当做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她说,老太太收费由来已久。学生上学期间,收取电动车停车费用,按月收取,如果这个地方没有停放电动车,老太太便会让小车停放,费用为前三个小时10元,超过时间还得另外加钱。

  “如果找老太太拿发票,她不给,直接就说没有发票。”@后街top笨猪说,“这是公共资源,被老太太用来当做停车场,似乎不太合理。”她认为,若是正规收费,大家都会自觉交钱,可老太太用这招,却让大家停车停得心不甘情不愿。“可现在停车难,不在那里停车又没地方可去,真是让人左右为难。”@后街top笨猪无奈地说。(石伟琴/整理)

  黄晖/配图

  微评

  @Joeye:现在市区不少地方都是老人家在收取停车费,而且态度很差。找他们要发票时,他们会很大声地吼叫,说没有发票。也不知他们到底是不是合法收费。

  @不言不语好风景:如果是开放式小区,怎么这位老太太竟然可以在这里收费呢?这很耐人寻味。

  @人间三月天:老人收费,如果费用少的话,大家也都不计较,交给他们,但有的老人家收费很过分,又无处申诉。有关部门应该查一查全市这些老人家收取停车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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