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独行女后又因盗窃入狱 南安一男子获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男子深夜蹲守僻静处,尾随独行女抢走手机,作案后又因盗窃入狱。昨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该男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获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于9日生效。
女子深夜回家途经偏僻处遭抢劫
1月24日22时许,市民林女士从长安街某店面步行回家。途经环西小区附近时,她发现有人跟在身后,便回头一看,只见一名身穿黑色外套、戴着口罩的男子鬼鬼祟祟躲在一辆小车旁。
林女士很害怕,赶紧加快步伐往家赶。不料,没走几步,原本躲在暗处的那名男子冲到身后,伸手就要抢走她的包包。
“救命……”林女士大声尖叫,但因已近深夜,所在的小路又很偏僻,求救没能得到响应。见无人帮忙,林女士紧抓包包不放,和该男子对抢,并趁男子不备一口咬住对方手掌。怎料,男子顺势掐住她脖子,并用力拉拽包包。林女士坚决不松口,拉扯中她身上一部手机掉了出来,男子便趁机抢走手机放弃包包。
男子松了手,林女士这才松口,男子便趁机逃跑。25日0时,林女士报警求助。
2月25日,市公安局在溪美某网吧抓获涉嫌盗窃的陈某。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在前一起抢劫案中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经提审因盗窃罪已被判决的在押犯陈某时,陈某交代了自己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
男子刚出狱2个多月又干起了老本行
据了解,陈某是南安人,今年26岁,前科累累。曾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最近一次出狱是在2015年11月。但陈某毫无悔改之意,才出狱2个月又开始作案。
“因为没钱花。”陈某供述,当日,他早早在环西小区大门口对面往顺安路的斜坡处蹲点守候,伺机作案,见林女士孤身一人还带着包,遂动了歪心思。抢了手机后,陈某还慷慨地将手机借给朋友用。现该手机已被追回,还给了受害人林女士。
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林女士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南安市价格认定局鉴定,被抢苹果手机价值3160元。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强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陈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陈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市法院依法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郑开育 洪爱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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