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新规:民生保障项目纳入重点评价范围
日前,泉州市财政局制定《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意见》要求逐步将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纳入重点评价范围。
《意见》要求,各级预算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应根据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等,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绩效计划,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围绕绩效目标设置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随年度部门预算同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每年12月底。
值得一提的是,在项目选择方面,《意见》明确了每年应该选择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关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组织实施重点评价。要逐步将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支出项目,尤其要将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纳入重点评价范围。应该建立绩效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政府应将预算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及领导离任审计挂钩。各级监察部门应对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预算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绩效问责。涉及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各级政府还应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当地政府对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各级财政部门应对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什么是预算绩效?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强调结果导向,注重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政府部门花尽量少 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预算法》把“讲求绩效”作为各级财政预算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在预算编制、审 查、执行以及决算等章节中做出具体规定。(记者 蔡紫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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