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亮剑除“沙霸”、“搬霸” 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为严厉打击“沙霸”、“搬霸”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更加和谐,从即日起至12月底,我市将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以打击“沙霸”、“搬霸”为重点,全面清理整顿新建小区治安秩序,全力营造良好的新建小区治安环境。这是记者从6月8日泉州市委政法委召开的专题会议上获悉的。
近日,中心市区金色外滩小区一业主的弟弟因拒绝“沙霸”、“搬霸”的无理要求,竟遭歹徒钢管袭击。本社旗下媒体对此予以曝光,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昆贞,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卢炳椿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警方迅速行动,一举端掉盘踞在金色外滩小区的“沙霸”、“搬霸”犯罪团伙,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本社媒体记者参与了随警行动,相关报道见报后,市民对警方的行动纷纷点赞。
“沙霸”、“搬霸”乱象严重侵犯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严重影响平安泉州建设。为此,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沙霸”、“搬霸”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将其列入综治考评内容,对“沙霸”、“搬霸”问题严重、屡禁不止的地方和责任部门,坚决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根据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公安、住建部门将密切配合,对近年来新交付的小区名单及其物管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全面了解新建小区的基本情况;对“沙霸”、“搬霸”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专案侦办,一查到底,深挖“沙霸”、“搬霸”黑恶保护伞,坚决截断黑恶势力的渗透渠道。住建部门将召开专题会议,对物业公司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应履行的责任进行部署;新建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做出承诺,不得与任何搬运队伍签订小区搬运协议或转让所谓的“小区搬运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最大限度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监管,对未能正确履职的或者参与“沙霸”、“搬霸”违法活动的物业公司,将对其资质降级,取消新建物业项目投标资格、评优和资质升级。
打击“沙霸”、“搬霸”需要长效机制,专项行动将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设立“一个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让业主有地方投诉反映;成立“一支打击整治队伍”,对发现苗头的“沙霸”、“搬霸”露头就打;建立“一套联动机制”,公安、检察、法院和住建、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强联动、互通情况、协同整治。
部门表态
如何打击“沙霸”、“搬霸”,确实维护业主利益,专题会议上,市公安局、住建局、鲤城区政法委、丰泽区政法委分别作了表态。
■市公安局:
成立专项行动小组
全面摸排线索
“沙霸”、“搬霸”等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民生问题,极易引发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案件,酿成社会治安关注热点,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民意引领警务的工作理念,发现一起快速打击一起。市公安局已成立专项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刑侦支队。各分局、县(市)公安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一把手”作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
在调查管控环节,各级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对辖区群众举报的装修纠纷事件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排查,广泛摸排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内存在的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等案件线索。通过走访调查,全面摸底小区内物业管理保安人员从业情况,注意发现内外勾结、垄断经营等线索。各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基层派出所要对小区物业、保安人员和盘踞在新建小区周边的沙石、水泥供应商逐一登记在册。
在侦查办案环节,各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要组织精干警力,牵头协调指导基层派出所深入辖区加强调查取证,加大对“沙霸”、“搬霸”等幕后涉黑涉恶团伙性案件的打击查处力度,综合采取专案专办、挂牌督办等措施,彻底将其摧毁。对“沙霸”、“搬霸”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及重要取证活动,要全程录音、录像,并积极与检法部门协调配合,依法快起诉、快审判“沙霸”、“搬霸”等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