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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亮剑除“沙霸”、“搬霸” 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2016-06-12 07:22 来源:泉州晚报 0

­  ■市住建局:

­  督促物业做到“三不”

­  违者将被严惩

­  针对一些小区存在的“沙霸”、“搬霸”现象,住建局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到“三不”:不得对业主购买建材及装修设定条件,限制其进场装修,不可强买强卖;不准各类装修建材、搬运广告在小区出现,不得指定水泥、沙石等建材,禁止利益勾结;不准小区项目经理或保安收取任何装修建材商的进场费,不得收取高价返利回扣。

­  住建局也会加大对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对参与“沙霸”、“搬霸”行为的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严厉惩处。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物业保安检查工作,确保正规保安人员持证上岗,严厉禁止物业小区项目经理、保安及其他物业人员为“沙霸”、“搬霸”提供便利。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协调联动,做好投诉信息互通,及时调查处理。

­  住建局将于近期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大会,专项布置打击“沙霸”、“搬霸”行为。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开展辖区物业小区巡查整理,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并加大物业管理小区综合考评力度,对新建小区实施全覆盖考评,对小区内张贴摆放沙石广告者,视为内外勾结,一律从严处罚。住建局还将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联合媒体到被曝光的企业明察暗访,对仍参与“沙霸”、“搬霸”的相关企业和人员坚决依法处理,将物业企业纳入不良记录,给予全市通报,甚至资质降级或清出泉州市场。

­  ■鲤城区委政法委:

­  组织拉网式巡查

­  严惩落网嫌犯

­  近日,针对群众反映的鲤城区金色外滩小区出现的“沙霸”、“搬霸”现象,鲤城区公安局集中组织警力一举端掉“沙霸”、“搬霸”恶势力团伙,成功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有力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沙霸”、“搬霸”能滋生发展,靠的是灰色利益均沾的潜规则。若没有物业以及开发商的纵容,甚至收取进场费,泄露小区业主的姓名、电话等相关信息,“沙霸”、“搬霸”根本无法在小区生存,侵犯业主的权益。因此下一步,鲤城区将要求区住建局、区工商局等相关部门采取严厉措施,对出现“沙霸”、“搬霸”的小区物业进行严惩,坚决杜绝物业公司为谋取利益,勾结、纵容“沙霸”“搬霸”横行。

­  鲤城区将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结合正在开展的夏季治安打击整治“平安行动”暨打黑恶除痞霸“亮剑”行动,组织政法干警全身心投入到打击整治“沙霸”、“搬霸”等专项行动中,加大摸排力度,组织拉网式巡查,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坚决打出声威和成效。同时,加大对已打掉的金色外滩小区“沙霸”、“搬霸”恶势力团伙的审理力度,深挖细查。广泛发动群众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沙霸”、“搬霸”犯罪,使黑恶分子无容身之地,从根本上铲除“沙霸”、“搬霸”恶势力犯罪。

­  目前,鲤城区已设立举报电话:22202218(鲤城公安分局)。

­  ■丰泽区委政法委: 成立工作协调小组 重点摸排新小区

­  为确保打击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丰泽区成立治理“沙霸”、“搬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专项部署动员会,对打击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并起草制定《丰泽分局打击建筑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应急处置方案》,重点打击“沙霸”、“搬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

­  针对媒体报道涉及“沙霸”、“搬霸”问题的,由区委政法委牵头,从5月底到6月底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治理专项行动,对全区的小区楼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集中在2015年以来竣工备案的16宗楼盘。区住建局向物业发放倡议书,要求物业不得设定进场装修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沙霸”、“搬霸”进场费或场地使用费。一经发现物业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将在其信用体系中予以扣分并向社会公布。全区8个街道已成立打击“沙霸”、“搬霸”等违法犯罪行为工作领导组,对“沙霸”、“搬霸”等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工商、税务、物价、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建立长效机制,严查无证经营、偷税漏税、哄抬物价、恐吓威胁业主等违法行为。

­  下一步,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丰泽公安分局、住建局协同行动,对全区交房新楼盘进行进一步深入摸排,发现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违法情况,立即打击整顿;鼓励受“沙霸”、“搬霸”侵害的市民及知情人士向公安机关举报;强化对物业的规范管理和秩序建设,建立奖惩机制,逐步完善系统、规范的物业管理秩序。

­  目前,丰泽区社区民警已深入小区与物业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向新装修的业主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张贴发放警方温馨提示4000多份,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主动举证,配合警方共同查处“沙霸”、“搬霸”。

­  丰泽区已设立举报电话:22597110(丰泽公安分局)、22524186(丰泽区住建局)。

­  ■市物业管理协会: 38家物业公司表态 坚决抵制“沙霸”

­  打击“沙霸”“搬霸”,物业公司责无旁贷。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处了解到,为提升物业管理行业形象,打击物业小区的“沙霸”、“楼霸”强买强卖、损害业主利益问题,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日前发出抵制“沙霸”、“楼霸”倡议书,号召会员单位积极响应。

­  该倡议书提到,物业服务企业不收取沙、土买卖进场费用或场地使用费用;加强内部管理,设立企业24小时监督投诉热线;物业服务中心不在小区红线内公共场所提供任何摆放沙土、水泥的摊点;加强内部宣传与教育,严令物业服务人员不参与、不引导、不指定、不介绍沙土、水泥买卖等。

­  倡议书发出至今,市物业管理协会120家会员单位里,有38家单位已在倡议书上盖章(详见下表)。

­  响应抵制“沙霸”物业名称

­  泉州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远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世邦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德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泉州城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恒禾物业(福建)有限公司

­  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晋江分公司伯恩(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泉州分公司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永春分公司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晋江分公司怡家园(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泉州市三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泉州市长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泉州东海万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泉州市康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泉州市丰泽顺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泉州亿兴物业有限公司

­  泉州市宏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泉州骏源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泉州友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泉州市云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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