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亮剑除“沙霸”、“搬霸” 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市住建局:
督促物业做到“三不”
违者将被严惩
针对一些小区存在的“沙霸”、“搬霸”现象,住建局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到“三不”:不得对业主购买建材及装修设定条件,限制其进场装修,不可强买强卖;不准各类装修建材、搬运广告在小区出现,不得指定水泥、沙石等建材,禁止利益勾结;不准小区项目经理或保安收取任何装修建材商的进场费,不得收取高价返利回扣。
住建局也会加大对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对参与“沙霸”、“搬霸”行为的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严厉惩处。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物业保安检查工作,确保正规保安人员持证上岗,严厉禁止物业小区项目经理、保安及其他物业人员为“沙霸”、“搬霸”提供便利。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协调联动,做好投诉信息互通,及时调查处理。
住建局将于近期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大会,专项布置打击“沙霸”、“搬霸”行为。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开展辖区物业小区巡查整理,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并加大物业管理小区综合考评力度,对新建小区实施全覆盖考评,对小区内张贴摆放沙石广告者,视为内外勾结,一律从严处罚。住建局还将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联合媒体到被曝光的企业明察暗访,对仍参与“沙霸”、“搬霸”的相关企业和人员坚决依法处理,将物业企业纳入不良记录,给予全市通报,甚至资质降级或清出泉州市场。
■鲤城区委政法委:
组织拉网式巡查
严惩落网嫌犯
近日,针对群众反映的鲤城区金色外滩小区出现的“沙霸”、“搬霸”现象,鲤城区公安局集中组织警力一举端掉“沙霸”、“搬霸”恶势力团伙,成功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有力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沙霸”、“搬霸”能滋生发展,靠的是灰色利益均沾的潜规则。若没有物业以及开发商的纵容,甚至收取进场费,泄露小区业主的姓名、电话等相关信息,“沙霸”、“搬霸”根本无法在小区生存,侵犯业主的权益。因此下一步,鲤城区将要求区住建局、区工商局等相关部门采取严厉措施,对出现“沙霸”、“搬霸”的小区物业进行严惩,坚决杜绝物业公司为谋取利益,勾结、纵容“沙霸”“搬霸”横行。
鲤城区将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结合正在开展的夏季治安打击整治“平安行动”暨打黑恶除痞霸“亮剑”行动,组织政法干警全身心投入到打击整治“沙霸”、“搬霸”等专项行动中,加大摸排力度,组织拉网式巡查,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坚决打出声威和成效。同时,加大对已打掉的金色外滩小区“沙霸”、“搬霸”恶势力团伙的审理力度,深挖细查。广泛发动群众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沙霸”、“搬霸”犯罪,使黑恶分子无容身之地,从根本上铲除“沙霸”、“搬霸”恶势力犯罪。
目前,鲤城区已设立举报电话:22202218(鲤城公安分局)。
■丰泽区委政法委: 成立工作协调小组 重点摸排新小区
为确保打击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丰泽区成立治理“沙霸”、“搬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专项部署动员会,对打击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并起草制定《丰泽分局打击建筑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应急处置方案》,重点打击“沙霸”、“搬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媒体报道涉及“沙霸”、“搬霸”问题的,由区委政法委牵头,从5月底到6月底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治理专项行动,对全区的小区楼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集中在2015年以来竣工备案的16宗楼盘。区住建局向物业发放倡议书,要求物业不得设定进场装修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沙霸”、“搬霸”进场费或场地使用费。一经发现物业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将在其信用体系中予以扣分并向社会公布。全区8个街道已成立打击“沙霸”、“搬霸”等违法犯罪行为工作领导组,对“沙霸”、“搬霸”等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工商、税务、物价、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建立长效机制,严查无证经营、偷税漏税、哄抬物价、恐吓威胁业主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丰泽公安分局、住建局协同行动,对全区交房新楼盘进行进一步深入摸排,发现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违法情况,立即打击整顿;鼓励受“沙霸”、“搬霸”侵害的市民及知情人士向公安机关举报;强化对物业的规范管理和秩序建设,建立奖惩机制,逐步完善系统、规范的物业管理秩序。
目前,丰泽区社区民警已深入小区与物业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向新装修的业主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张贴发放警方温馨提示4000多份,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主动举证,配合警方共同查处“沙霸”、“搬霸”。
丰泽区已设立举报电话:22597110(丰泽公安分局)、22524186(丰泽区住建局)。
■市物业管理协会: 38家物业公司表态 坚决抵制“沙霸”
打击“沙霸”“搬霸”,物业公司责无旁贷。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处了解到,为提升物业管理行业形象,打击物业小区的“沙霸”、“楼霸”强买强卖、损害业主利益问题,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日前发出抵制“沙霸”、“楼霸”倡议书,号召会员单位积极响应。
该倡议书提到,物业服务企业不收取沙、土买卖进场费用或场地使用费用;加强内部管理,设立企业24小时监督投诉热线;物业服务中心不在小区红线内公共场所提供任何摆放沙土、水泥的摊点;加强内部宣传与教育,严令物业服务人员不参与、不引导、不指定、不介绍沙土、水泥买卖等。
倡议书发出至今,市物业管理协会120家会员单位里,有38家单位已在倡议书上盖章(详见下表)。
响应抵制“沙霸”物业名称
泉州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远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世邦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德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城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恒禾物业(福建)有限公司
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晋江分公司伯恩(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分公司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永春分公司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晋江分公司怡家园(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泉州市三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长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东海万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泉州市康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泉州市丰泽顺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亿兴物业有限公司
泉州市宏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骏源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友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云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顺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汇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太平富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力天物业有限公司
泉州市松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兴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石狮市德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万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泉州市聚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惠安县螺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我爱我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安溪福源置业有限公司
泉州市佳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泉州市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津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