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泉州中心市区今起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2016-05-25 17:20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5月25日讯 (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今天下午,泉州市交警支队公布,今起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同时发布中心市区首批10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市民可前往购买。

  目前,还有21家服务点正在审核。而7月1日起,中心市区将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其他县(市、区)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警方还公布了中心市区10家已通过审核的电动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并发布市民购车流程。

一、何谓“带牌销售”?

  “带牌销售”是指具备生产、销售资质的生产、销售的企业,其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均已列入《泉州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目录》、符合规定标准的,可申请设立带牌销售服务点。生产、销售企业销售电动自行车前,已到辖区交警大队备案,交警大队审核合格后,预先把号牌交由销售企业,并安装在电动自行车上。销售企业在出售车辆时,审核购买者的身份证明,将购买者的个人信息预录入登记系统后,统一送辖区交警大队打印、制作行驶证,三个工作日内向购买者发放行驶证。购买者不必再到交警大队申请登记上牌。

  销售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额外费用。

二、泉州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开展情况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办理,整顿带牌销售市场,今年3月,交警部门对中心市区带牌销售服务点暂停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资质,进行规范整顿。交警部门通过严格规范带牌销售服务点的申报对象、申报资质、申报步骤以及业务范围、工作流程等,重新对商家进行逐一审核,重新确定符合资质条件的带牌销售商家。

  目前,中心市区已通过审核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共10家,鲤城、丰泽各5家(详见下表)。正在审核的还有21家,其中鲤城11家,丰泽10家,因场地、网络、监控设备等条件不符合要求,正在整改中,待条件完善后,再给予带牌销售资质。

 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地址

带牌销售地址

  带牌销售地址

  此外,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已公开发出服务承诺,严格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牌证,不违规办理牌证,决不乱收费、多收费。

监督举报电话(上班时间)

  鲤城交警大队:22287662

  丰泽交警大队:22518810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泉州冠亚凯旋门骂人男子到派出所道歉 报案店面被泼油漆
下一条:泉州城东一家三口命案:男子杀死妻儿后上吊自杀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