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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心市区今起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2016-05-25 17:20 来源:闽南网 0

三、市民购车流程:

市民购车流程

  市民购车流程

四、现在的带牌销售与以前的带牌销售有何不同?

     (一)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泉州中心市区从2016年7月1日起、其它县(市、区)从2017年元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对辖区所有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新出售的电动自行车全面推行带牌销售。对在泉州市辖区外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凭销售发票印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须体现泉州市辖区外),应核对《泉州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实无误后方可给予办理注册登记。

     (二)申报带牌销售服务点的条件更加严格规范。各服务点必须设施完善,安装网络视频监控系统;要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经现场检查无销售非《目录》内电动自行车行为的;工作人员应经辖区交警大队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三)由泉州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牵头预审核,实行行业自律与管理;交警大队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结合协会的推荐表进行初审,对符合相关要求的,给予受理。

    (四)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公开公示项目更齐全。服务点上墙公开公示服务内容应包括监督电话、收费标准、《目录》通告、《授权销售承诺书》、《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公示栏》、应携带的材料、办理流程等,要张贴或悬挂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以便于消费者识别、选购。

(五)免费赠送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根据各保险机构研究制定的电动自行车参保及续保办法,由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牵头,加强行业自律,与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签订“免费赠送三年保险服务”协议,在带牌销售电动自行车时向购买者免费赠送三年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

(六)带牌销售服务点如存在销售未列入《目录》电动自行车、套取牌证以及擅自改装等违规行为的,或者已取得带牌销售资质的厂家、品牌代理商如将产品批发给无带牌销售资质或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网点的,一经查实,交警大队将取消其带牌销售服务点资质。

五、如何查询带牌销售服务点电动自行车是否在《泉州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目录》内?

  为引导市民群众购买、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避免购买使用假牌、套牌车辆,泉州市发布《泉州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市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目录》及车型图片:

  1.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辖区交警大队将在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相片右下角打印二维码,市民群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泉州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及目录车型图片。

  2.在互联网直接登录“泉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www.qz122.gov.cn)”,点击“电动自行车目录车型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车型图

  3.关注“泉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信息查询”的“非机动车目录”栏目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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