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熙”非法吸储4.78亿元一审宣判 女老板获刑七年

泉州晚报   2019-11-21 09:16

  昨日,记者从鲤城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月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吴月宣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

  鲤城法院一审判处吴月宣有期徒刑7年

回顾

非法吸储4.78亿元造成损失1.58亿元

  鲤城法院审理查明,吴月宣先后成立福建省梦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梦熙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系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就私自设立梦熙一号至七号等理财产品,通过媒体、网络、发放宣传单等途径公开宣传,以签订借条或委托理财协议书的形式,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归还本金及支付高于银行利率的利息,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

  从2013年5月22日至2018年7月26日间,吴月宣非法吸收1728名公众投资款共计478159979.12元。至案发时,尚有投资款195990431元未能归还给集资参与人,造成1089名集资参与人实际经济损失158672836.7元。

一审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女老板获刑七年

  鲤城法院审理认为,吴月宣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犯罪数额巨大。

  日前,鲤城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吴月宣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扣押在案的吴月宣的财产依法发还各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其继续退赔。

后续

冻结460万元及房产将继续查找相关财产

  经查,吴月宣将非法吸收的社会公众存款用于支付梦熙公司的日常开支、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以及对外发放巨额贷款,导致严重亏空,给集资参与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冻结涉案银行账户资金460多万元及孳息,查封吴月宣名下房产2套、轿车3部,扣押少量现金。

  下一步,鲤城法院将对吴月宣的违法所得和赃款赃物及其孳息、收益继续进行查找、追缴和处置,最大限度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提示

遇到“高息理财”宣传应保持高度警惕

  近年来,非法集资形式花样翻新、手段隐蔽、欺骗性强、危害性大,不法分子往往以“高利回报”为诱饵,引诱公众参与,骗取公众钱财。该案中,吴月宣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利用中老年群体普遍具有的理财需求及对非法集资犯罪辨认、预防能力较低的特点,获取他们的信任,非法吸收巨额资金。

  鲤城法院提醒广大市民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在投资过程中要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碰到所谓“高息理财”应保持警惕,及时向有关部门核实真假,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吴月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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