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鲤城微事   2019-11-19 17:45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经审核,共有84个市县达到考核要求,生态环境部决定授予其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其中,福建省有6地获得殊荣,成为“升级版”的国家生态市县,分别是:泉州市鲤城区、明溪县、光泽县、松溪县、上杭县、寿宁县。鲤城区是此次评选中全省唯一一个入选的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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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首届东亚文化之都泉州核心区,多年来,鲤城区始终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初心使命,以营造生态宜居环境、振兴千年古城为目标,努力构建“山水人文、全域生态”的特色生态品牌,精心组织实施宜居、碧水、蓝天、净土“四大工程”,坚持生态引领“三个融合”,打造古城良好的生态格局。

  “顶层设计”引领

  “党政同责”贯穿始终

  鲤城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鲤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6-2020)》,研究出台区本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系列方案,建立区生态环保领域执法联席机制,构建起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街道协作、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格局,推动生态创建各项工作组拳出力。

  “四大工程”精雕细琢

  蓝天碧水优古城

  鲤城区坚持古城和新区并举,统筹推进城市宜居、碧水、蓝天、净土“四大工程”,构建“山、水、城、景”共生共融生态图貌,助力辖区生态人文建设蝶变起势。

  一是以“人”为本,实施宜居工程。突出“精雕细琢”,提升古城宜居品质。坚持低扰动、微改造原则,抢抓古城“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有利契机,统筹抓好古城植绿、街巷提升、社区营造、内河拆违等行动。稳步推进中山中路(示范段)综合环境提升、西街东段U型面改造、内沟河水系整治等项目,打通爱国路、奎霞巷等交通节点,构建古城交通“微循环”系统。

  二是视“水”为脉,实施碧水工程。以“双河长”制为抓手,持续治理提升流域水质,创新举措保护饮用水源。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实现老城区内沟河全面截污,江南片区水体环境显著提升。以建设口袋公园休闲景观等创新形式引导居民群众自觉爱护水资源。2016年以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晋江干流省控段面水质达标率、内沟河破腹沟中段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三是逐“清”为源,实施蓝天工程。鲤城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对工业企业,特别是印刷、机械加工、4S店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餐饮油烟、建筑扬尘、道路交通等各类大气污染源头防治。2016至2018年辖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均值达94.7%,2019年上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9%。

  四是变“废”为宝,实施净土工程。鲤城区开展了《鲤城区土壤污染与治理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将辖区内贮存超1年危险废物全部清零;危险废物规范化利用处置率达100%。并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辖区累计建成26个垃圾分类试点,逐一进行实地指导,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均得到较大提升,垃圾分类考评成绩位列全市第一。

  “三个融合”齐头并进

  “人文生态”彰显特质

  鲤城以历史文化名城为基底,立足6.71平方公里古城核心区,找准历史遗存和现代气息结合点,推动文脉延续与生态理念有机融合,不断加大对生态资源的整合力度,把“海丝”多元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融合,策划生成“古韵鲤城·文化之旅”等品牌,进一步凸显生态特色,夯实生态内涵。近年来,以“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为突破口,启动古城文化整体性保护利用提升工程,通过“修旧如故”保护历史建筑实体,分期分批分类修缮提升天后宫、市舶司等申遗史迹,完成16个申遗点500多个环境整治项目,守住城市文化固态“记忆”,提升古城人文生态价值。

  同时推动古城修缮与生态宜居有机融合。从老百姓身边的“街、巷、路、厝、园、河、站”入手,策划实施水系提升、管线优化等一批重点项目。结合古城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项目工作,以西街肃清门广场、中山中路示范段、金鱼巷“微改造”等试点为模板,下足微更新、微改造的“绣花”功夫,开展古街巷活化保护。实施“针炙式”绿化,新增街头绿地、小游园等小微绿地83处,中心市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覆盖率近70%。

  此外,鲤城区还推动产业升级与生态优先有机融合。坚持“绿色GDP”发展理念,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促进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推手。坚定不移走低耗、低碳和高智“两低一高”发展路径,有效腾出环境容量,加快发展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现代都市型产业。并实施“三旧改造”,建设泉州美食城(原内燃机配件厂)、东亚之窗文创园(原机床厂)等项目,活化工业遗存。

  俯瞰泱泱鲤城,晋江母亲河穿城而过,古城新区双翼齐飞,生态经济更加优质,生态环境更为宜居,生态人文更富特色,生态理念更入人心,目前,鲤城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街道2个,省级生态社区1个,荣获国家级生态区、全国文明城区等荣誉称号。任重道远,行则将至,鲤城将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再续新篇章。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是什么?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是国家生态市县的“升级版”,也是推进市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对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方面给予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同时对环境质量明显下降、未完成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以及指标反弹的地区,及时警告或撤销称号。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示范地区政府应依据规划,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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