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154名教师获得高级教师职务 鲤城10名教师获评

鲤城微事   2018-03-15 17:54

  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勾晔凡等782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并予公布。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名单中,泉州市共154名教师获得高级教师职务,其中,鲤城共有10名教师获评。

  名单如下,快来看看有没有你熟悉的名字吧!

  鲤城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赖小珍、黄海樱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曾凤蓉  

  泉州市昇文小学:洪玉清  

  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苏清阳  

  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李经群  

  鲤城区开智学校:林雪芳  

  鲤城区实验小学:吕喆清  

  鲤城区传春幼儿园:邱晓燕  

  鲤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李月霞  

  教师职称 相关知识

  2016年4月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知,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

  01、教师职称分级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的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02、教师职称对应关系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03、教师评级申报条件

  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申报三级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来源 | 福建日报、福建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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