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理工学院领快递得先交取件费 部门:若违规将叫停
2013-10-30 08:54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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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收到的领取快递的短信
快递公司:租场地分快递需费用 学校不属配送范围
昨日下午,记者就取件费一事分别致电几家快递公司。
圆通速递客服人员听说记者要寄件,就给记者负责片区的快递员的电话。当记者询问该校是否在配送范围时,客服人员表示该校在公司配送范围。随后记者致电快递员,询问收取取件费一事,该快递员称学生件都承包出去了,收费一事他并不清楚。
韵达快递客服人员解释:“是学校学生要求要一个场地分快递,租那个场地是要钱的。”片区快递员称,每月租场地需4000多元费用。“整个学校1-14号楼,每天都有好几百件快递。以前在校门口取快递,保安不让,所以我们租了一个地方分堆,方便学生拿快递。”
申通快递宝盖营业厅客服人员表示,该校公司不送快递,属于超区。“保安来拿快递,也是要路费的,如果不想付2块钱,可以自己到营业厅来拿。”
部门: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若违规将叫停
到底这笔取件费是否合理?昨日,泉州市邮政管理局薛局长表示,他们将前去调查相关情况,再对快递公司收取取件费的行为进行认定。
此外,记者还拨通泉州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电话,对此事进行举报。泉州市物价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将对取件费一事进行调查,若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将叫停。
律师:取件费是违约行为 侵犯消费者权益
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张传江律师认为,快递员或代理人收取取件费这一行为是不合理的。快递在已付费的情况下,快递公司与收件人双方就形成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有义务将快递送到目的地,不能以超过配送范围或其他理由来加收费用。取件费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二次收费,是一种违约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陈彦琳 吴嘉晓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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