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 泉州将初步形成具有泉州特色现代化美育体系
中小学生人人掌握艺术技能
泉州市出台的《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学校要重视和加强艺术经典教育,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和校本美育课程,形成本地本校美育特色和传统,做到每个学生小学毕业时掌握1项以上艺术技能,初中毕业时掌握2项以上艺术技能。
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美育实践活动,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各中小学校课程教学计划,实行课程化管理。实施学生美育素养提升计划,到2018年,重点建设200个师生艺术团(乐团、合唱团、舞蹈团)、30个学生乐团(民乐、弦乐、管乐、管弦乐),持续开展“乡土(民间)艺术进校园”“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创建100所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100所“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一批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努力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美育特色。注重校园文化环境的育人作用,建设一批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校园文化美育环境示范学校”。
加大美育特长生招生力度
方案还提出,要加大美育特长生招生力度,各县(市、区)要选定2—3所优质初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根据学校特点,协调制定特长生招收项目,形成规模,体现特色,集中培养,打造学校美育教育特色品牌。高中阶段要做好初升高美育艺术特长生的上下衔接,扩大特长生的招生规模,努力组建器乐、舞蹈、合唱等学生艺术团体,逐步形成学校艺术特色。
今年年底前,全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美育基本办学条件争取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城区中小学校及乡镇中学、中心小学美育办学基本条件达到高标准配备要求,其他中小学校在达到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向高标准配备要求靠拢。有条件的中小学要建设学生美育活动中心。各县(市、区)应将文化建设项目优先布点在学校,公共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音乐厅等场馆免费或低价优惠对学生开放。
方案明确,2017年起,将美育作为泉州市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美育课程实施情况纳入省级示范性高中、达标高中、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等评估指标体系。并把美育工作纳入“对县督导”“教育强县”评估体系。对未能认真执行课程计划或美育工作水平持续下降的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校长实行合格性评估及评优、评先一票否决。(记者曾聪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