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一男子无证电焊引发火灾致一人死被判刑

泉州晚报   2019-03-08 09:32

无证电焊作业,引发火灾致一人死亡

德化一男子因失火罪被判刑

  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消防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过失引发火灾,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失火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8月11日下午3时50分,德化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龙浔镇宝美村环城路开元厂内的德化县开明陶瓷配件加工厂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并成功扑灭火灾。灭火后,德化消防大队组织力量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通过对火灾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认定起火原因为张某某在无电焊作业资格证以及无保护措施情况下进行焊接,致使高温焊渣掉落到德化县开明陶瓷配件加工厂喷漆房过滤间北侧水沟,引燃水沟上方的油皮纸、木材等物品,引发火灾,造成喷漆房内的工人徐某某死亡的事故。

  鉴于张某某涉嫌过失引起火灾,根据《刑法》规定,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经现场调查、收集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后,德化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因过失引发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张某某积极参与救火、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予以适用缓刑。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失火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通讯员吴文霞 林巧玲 记者王盼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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