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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出台三年行动方案 引领物业融入基层治理

安溪报   2024-04-23 16:2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近日,安溪县委组织部、安溪县政法委、安溪县民政局、安溪县住建局等4个部门联合印发《党建引领物业融入基层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提出行动目标。一年扩覆盖强基础。到2024年3月底前,全面建立小区治理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全县符合条件的物业行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行业协会、小区(业委会)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全面排查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短板弱项,开展无物业服务小区“清零”行动,启动红色物业示范社区(小区)创建活动,持续完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两年补短板抓规范。到2024年底,全县基本建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框架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完成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短板弱项整改,无物业服务小区“清零”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选树一批红色物业示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物业管理标准规范完成编制,物业领域群众反映问题得到有力解决。

  三年促提升见长效。到2025年底,完成无物业服务小区“清零”行动验收,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红色物业示范社区(小区)样板,物业党建联建和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健全,物业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全面提高。

  方案指出,要强化党组织对业委会的领导。及时推动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确保党的领导落到业主委员会运行全过程、各方面。要强化党组织对物业企业的监督。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日常了解情况,每年对物业企业履行合同情况提出评价意见等。

  方案还提出,要推动成立业委会、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健全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规范小区公共收益和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完善前期物业服务价格形成和承接查验机制、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安全管理、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诉求收集和办理反馈制度、推动各方主体积极参与物业纠纷化解等,推动小区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记者 吴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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