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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公积金继续实施支持性政策

安溪报   2024-04-16 17:11

  “有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购房首付款资金压力明显减少,贷款金额提高,每一个月按揭还可以申请公积金逐月还贷,还款也轻松多了。”近日,来安就业的赵女士购买商品房后,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支持下,使用自有资金并提取公积金余额支付房屋20%的首付款,剩余房款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据悉,为稳定住房消费,促进安溪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满足广大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泉州公积金出台一系列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今年1月,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过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继续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请示。

  该支持政策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据统计,自2024年1月l日安溪住房公积金施行支持政策以来,已有100多位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公积金的优惠政策,贷款金额达8000多万元。(记者 吴梅珍 通讯员 叶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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