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过充引火情!云霄消防发布安全警示
10月7日晚,云霄县云陵镇一处居民自建房外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县消防救援局快速出警处置,成功扑灭火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认定,直接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过程中过充引发热失控。

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火势未形成建筑内部大面积蔓延,核心关键在于起火电动自行车停放于室外空间,而非室内门厅、楼道或房间内。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热失控速度极快,若在室内起火,数十秒内即可产生大量剧毒烟气,快速封堵逃生通道,极易造成“小火亡人”事故;而室外停放充电起火时,烟气与热量有充足的扩散空间,火势向建筑内部渗透蔓延的速度相对放缓,既能为室内人员逃生争取宝贵窗口期,也便于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展开处置。
结合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特点,县消防救援局向广大居民群众作出四点安全提示:
一是严守“不进楼、不入户”红线。自建房内严禁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客厅、门厅、楼梯间、卧室等室内区域停放或充电,切实将火灾风险阻隔在建筑本体之外,从源头上规避群死群伤风险。
二是规范室外充电全流程管理。电动自行车室外充电应优先选择专用充电棚、集中充电点等合规区域,充电点位需与建筑外墙、门窗洞口保持安全距离,及时清理周边纸箱、塑料、柴草等易燃可燃物;严禁私拉乱接“飞线”充电,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
三是严控充电时长与设备安全。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范操作,常规锂电池充电时长宜控制在6—8小时,充满指示灯亮起后及时断电,坚决杜绝超时长过充行为;使用原厂配套的充电器与电池,不私自改装车辆电气线路,不更换非原厂、非合规大容量电池;电池出现鼓包、变形、异常发热、散发异味等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
四是强化自建房隐患自查整改。自建房业主应主动清理外墙周边、屋檐下、台阶旁的杂物堆放,合理规划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配备干粉灭火器等基础灭火器材;鼓励选用具备过充保护、过载保护、自动断电功能的智能充电装置,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室外充电不等于绝对安全,过充、飞线、周边堆放可燃物等违规行为依然存在显著火灾风险。请广大居民以此次事故为戒,切实绷紧消防安全弦,主动排查整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全环节隐患,共同筑牢自建房消防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