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梅列这些人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

三明网   2020-02-07 15:57

  为有效应对机关上班、企业上工和大中小学上课三个阶段人员大量流动,切实把住入梅管理、社区和村管理、单位管理、家庭和个人管理、诊所和药店管理“五道关口”,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学校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措施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2020〕10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梅人员(含本区人员去过上述地方的返回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从入梅之日算起,下同)。

  (二)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梅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

  (三)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入梅人员,一律实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

  (四)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与患者最后一次接触算起,下同)。加强对医学观察对象管理,在观察期间严格限制其与他人接触。

  (五)密切接触者的共同居住家属,除一人实施居家观察外,其他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六)一般接触者一律实施14天的自我观察和医学随访,期间严格限制与他人接触。

  (七)疫情期间,所有人一律不串门、不聚众打牌打麻将、不聚餐、不相互请吃和吃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八)“红事”“白事”一律简办,不得有聚集性仪式、酒宴,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各社区(村)干部要加强监督管理。

  (九)一律暂停各类集市、灯会、庙会、祭祖、宗亲聚会等各类民间群体性活动。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与人群聚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十)近14天内由居住地外的县(市)返回的人员,一律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村)报告,并承诺报告的真实性。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量体温、医学观察和随访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一律视情况对社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精准的封闭式隔离。

  梅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来源:梅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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