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部门约谈滴滴公司 将清理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

三明日报   2018-07-05 11:47

  近日,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交通执法支队和市运管处,联合约谈滴滴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他们限期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改。

  约谈会上,交通部门再次宣读了三明市交通运输局5月10日印发的《关于规范网约车经营管理的通告》有关事项,通报了近期国家关于网约车行业的相关政策和我市执法情况。

  相关部门要求滴滴公司要严格落实《三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积极引导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人员合法合规。

  滴滴三明办事处人员要尽快落实到位,为拟参与滴滴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和车辆办证报批提供便捷服务。

  在过渡期,滴滴公司要积极清理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车辆,定期向交通部门报送清理情况。

  过渡期间被交通执法部门依法检查并取证查实的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拒不配合或逃逸的,平台要停止其业务。

  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对接进度要参照厦门、福州、泉州等地推进,尽快将运营数据接入行业主管部门接受监督管理。

  滴滴公司方面在约谈会现场做出表态,将积极按交通部门要求落实整改,将于近期作出书面报告反馈。(骆志雄 魏 臻)

  关于规范网约车经营管理的通告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通管办、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网信办出台的《三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交运[2018]22 号)(以下简称《细则》),网约车合规合法运营必须“三证齐全”,即注册平台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目前我市已有2 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分别为:“掌上行”平台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联系电话:8083878);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00666)。

  三、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先与网约车平台公司或其服务机构签订网约车经营协议,后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或其服务机构统一向相应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参加由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四、网约车平台公司或其服务机构应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和驾驶员是否达到《细则》要求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将符合准入条件的统一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五、请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人员依照《细则》和本通告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为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将于2018 年11 月10 日起开展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8 年5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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