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一副乡长收受他人贿赂22.7万元获刑3年1个月
三明网 2018-07-04 15:35
沙县法院审结一起受贿案,被告人许某在任沙县某乡副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22.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